第一部分
为给医院就餐人员提供更满意的就餐服务,保障医院就餐人员食品健康安全,我院拟对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前期市场调研,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参与调研,并提交相关服务方案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云浮市中医院饭堂承包经营服务
二、服务地点:云浮市中医院科教楼1楼
三、服务期限:三年
四、项目概况
1.云浮市中医院(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)位于广东省云浮市建设北路100号,三级甲等中医院,医院现有开放床位数400张,在职员工670多名,年门诊量40万余人次,住院量1.3万余人次,承担区域内危急重症救治、临床科研、教学指导重任。
2.医院食堂设置在科教楼一楼,主要为厨房及职工饭堂,面积约700平方米,配套厨房、就餐等基础设施设备。
五、经营服务需求
1.用餐需求
(1)食堂:供餐时间内打餐、打包外带,堂食人员主要为我院职工人员,值班人员、患者和患者家属配送到病房,就餐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。
(2)体检用餐:我院开展体检业务期间,为参加体检人员提供早点用餐,结算模式为按实际用餐数量汇总结算。
(3)接待用餐:负责我院接待外来专家、工作人员到访期间,按要求准备接待工作餐,结算模式为按实际用餐次数及人数汇总结算。
(4)特殊营养用餐:配合我院临床营养科按需准备特殊营养餐饮。
2.用餐时间:
(1)按医院要求执行,具体为:
①职工食堂:早餐7:00-9:00,中餐11:00-13:00,晚餐16:40-19:30。最终根据实际调整。
②大型体检期间早餐:7:30-10:45,最终根据实际调整。
(2)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食堂均需提供服务保障。
3.其他服务要求
(1)服务商需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,主要包括管理人员、厨师队伍、保洁员、服务人员等工作人员,并负责原材料采购、主副食品的加工供应以及食堂的清洁等工作。院方提供服务场地,不承担食堂所有的水、电、燃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的正常维修。
(2)食堂设备设施说明:食堂所用的整套厨房设备(包括:大小炒炉、洗碗消毒设备,冻藏库、冰柜、空调、工作台、餐桌、餐椅保温汤池、盘碗等)由服务商按第三方评估价与原食堂承包方办理承接手续。
(3)严格执行医院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服从医院日常监督管理,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,内容应涵盖食品安全、环境卫生、人员管理、成本管理、请销假制度等。
(4)应根据医院的要求,提前一周制订好下一周食谱,报院方管理科室审定后实施。食谱的制订应按照应时、应地、应人的原则,倡导少油、少糖、少盐的健康理念,做到周周有创新。
(5)承包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,做好食品的采购、储存工作,管理好进货质量关,保证食品卫生达标,并将每天每种菜品按有关规定留样并保存48小时。食材应保障每天新鲜供应,不购买冰鲜产品及预制品。
(6)要落实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卫生“五四”制度。负责好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,签约时需与医院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。
(7)不得储藏、加工、提供变质食品。
(8)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;应定期开展职业道德、安全生产教育、卫生教育和技能培训等,不断提高员工素质。所属员工应统一着装上岗,工作服装由承包商负责。上岗时穿戴好工作服、工作帽和口罩,工作服装不得在离开岗位的其他地方穿着,保证工作服装的整洁等。
(9)配合我院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满意度调查,包括菜品质量、卫生状况、服务态度等。根据考核结果,对供应商进行奖惩或调整服务内容。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重要依据。满意度调查经整改后2个月内仍达不到70%的,我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。
(10)运营期间,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如相关部门及我院监管有相关整改意见,必须做好配合工作。
(11)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并按要求完成我院扶贫农产品任务。
(12)留用我院原合同期内员工2名。
(13)继续履行我院与第三方签订的《饭堂食材配送项目》的合同,期满即止。
六、服务单位资质要求:
1.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,按照国家法律经营。
2.企业均应具有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。
3.企业均应具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以及厨师等级证和人员健康证。
4.ISO认证饮食服务证明(非必须)。
5.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、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,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。
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第二部分
一、调研资料:
1.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(复印件),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、加盖公章);
2.税务登记证件(复印件);
3.业绩证明材料(需提供本公司自有业绩,不接受授权公司业绩);
4.服务单位简介及其他证明其实力的资料;
5.合理的服务方案
以上资料填报无误后打印一份,装订并加盖骑缝章,调研方案各页盖章,大信封密封。封面注明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。
资料送(可快递)至云浮市中医院建设北路100号总务科。
二、调研方式:实地考察,需提前预约联系。
三、实地考察及提交方案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黎小姐,联系电话:0766-6622166(电话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14:30-17:30)
五、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,各供应商、代理商或厂家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,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。